(原标题: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文件保管等工作。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法律等专业知识,取得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书,并在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报交易所备案。公司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其工作。制度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禁止情形、解聘条件、职责范围及履职保障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