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最近五年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自上市以来,最近五年未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的处罚。公司于2023年因股权激励对象不符合条件、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且未及时修正,分别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和监管关注函,以及深交所的监管函。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已采取取消相关激励对象资格、内部追责、加强培训等整改措施,并强化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