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较低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制定相关风险控制措施,确保资金安全。本次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