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黄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适用对象、薪酬结构、绩效考核等内容。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人员,薪酬管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长远发展等原则。非独立董事若担任管理职务按职务领取薪酬,未任职者不发放薪酬;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差旅费等由公司承担,不参与绩效考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与年度业绩考核挂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董事薪酬需经股东会批准,高管薪酬由董事会审批。公司可根据违规情况减少或取消薪酬发放,并可根据经营情况实施股权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