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明泰铝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制度)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薪酬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薪酬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提出薪酬政策与方案建议,涉及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为薪酬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委员需勤勉尽责并履行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