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明泰铝业股东会议事规则)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会议召开、表决与决议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董事人数不足6人、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等情形下,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审议事项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修改公司章程等。对外担保达到一定标准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会议可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