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评价范围涵盖母公司及全部子公司,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合并报表的100%。重点关注收入、存货、重大投资、研发风险等高风险领域。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分为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两类,报告期内无重大或重要缺陷,且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后续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