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辞任、解任、任期届满等离职情形的程序与责任。明确离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依权限解任人员,离职后需办理工作交接,内控审计部监督。离职人员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任期内及届满后六个月继续遵守减持限制。忠实义务和保密义务在离职后三年内有效,竞业限制按协议执行。涉及重大事项可启动离任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追责。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