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制度)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累积投票制制度,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程序,保障股东权利。制度明确了适用累积投票制的情形,包括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在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时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制度规定了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股东投票方式及选举规则,并明确当选董事需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过半数支持。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不适用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