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钢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变更涉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处置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公司已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