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实施2026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共126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该激励计划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已履行董事会审议等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