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通化东宝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毕焱女士、徐岱女士、徐力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任职期间能勤勉尽责,独立行使职权,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利害关系单位或个人影响,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