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构成、考核机制及支付追索条款。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非独立董事及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存在违规行为的,可减少或追回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