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自查报告-张敏华)
张敏华作为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逐项核查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经自查,其在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无任职,不持有上市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且最近十二个月内无相关利益关联情形。确认2025年度内具备独立董事应有的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