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董雅姝))
本人董雅姝,已同意由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本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具备会计学专业副教授职称及会计学博士学位,已通过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