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实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笔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加强风险控制,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