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宫殿海免于发出要约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宫殿海作为时空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22,746,967股股票,认购后其持股比例将进一步提升。宫殿海已承诺本次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收购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后,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可免于发出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