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电投水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
国家电投集团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解任、任期届满等离职情形。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后生效,若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则在新任董事就任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离职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移交工作文件及事务,涉及重大事项的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后仍需履行忠实义务和保密义务,股份转让受限半年。公司可对未履行承诺或造成损失的离职人员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