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东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进行评价。董事会认为,截至评价基准日,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控制度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各部门,涉及内部环境、资金管理、采购、销售、生产、资产及关联交易等重点业务领域。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包括定量和定性指标,报告期内无重大事项影响内控有效性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