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就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16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签订补偿协议的议案》。出席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94,492,200股,占总股本的45.3923%。表决结果为同意占99.6313%,反对占0.2644%,弃权占0.1043%。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