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安新材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李云超、罗琴、张勃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确认三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的要求,2025年度内持续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