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原则、机构职责、薪酬标准、发放与追索机制及调整依据。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业绩、个人绩效及市场水平相匹配。独立董事津贴经股东会审议后按月发放,不参与绩效考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额的50%。若相关人员存在违规、失职、被处罚等情况,公司可扣减或追回绩效薪酬。薪酬体系将根据行业水平、通胀、公司盈利及个人表现等因素动态调整。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