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晶华新材公司章程)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六年四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115.4857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子胶带、美纹纸胶带、高导热石墨膜等产品的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业务。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职责、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与转让条件、内部控制与审计制度等内容。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原则上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