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进行评价。董事会认为,截至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控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均占合并报表的100%。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控有效性的变化。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