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触发值,归属条件未成就。同时,预留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离职,其所持4.00万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作废议案,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492.05万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