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规定在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分别计算表决权。候选人得票总数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且排名在应选人数内的当选。若得票相同或当选人数不足,将进行再次选举。股东大会通知中需特别说明采用累积投票制,并提供相应选票和操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