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程序,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保护投资者和公司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等高级管理人员。明确离职情形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等。规定董事辞任生效时间、继续履职的情形、补选时限、法定代表人变更要求等。离职人员须办理移交手续,接受离任审查或审计。忠实义务和保密义务在离职后三年内仍然有效,持股变动须遵守相关限制规定,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公开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