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对象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成果和个人业绩挂钩。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不在公司领取其他薪酬。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并监督执行。若公司亏损,需特别说明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存在重大违法违纪或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况时,将不予发放或追回绩效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