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对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靳黎娜女士、李文明先生、戴汇瑜女士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单位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