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威迈斯拟使用不超过6.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超募资金及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方式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或质押。该事项已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东方证券对该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