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报告显示,截至评价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及下属单位的主要业务和高风险领域,包括对子公司的管理、关联交易、重大投资和信息披露等。公司已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实施了控制活动,并通过内部审计持续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