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就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4月15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的议案。表决结果均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会议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