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进行评价。报告显示,截至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控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运行。评价范围涵盖公司本部及全部子公司,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相关人员保证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