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十一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应参与董事7人,实际参与7人,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审议通过将前述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均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