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明确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指导内部审计制度、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履行企业管治程序等职责。该细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上市规则》等制定,自公司H股发行并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