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明确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制度规定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及保密义务,要求在信息未公开前不得泄露、传播或用于交易股票。公司需控制信息知悉范围,防止内幕交易,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若信息泄露或股价异动,应及时披露。违反制度者将被处分,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