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项目等,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关联委员需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保存期限至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