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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能源: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内容摘要

(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书面审核意见)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如募集说明书(草案)、可行性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已制定填补即期回报摊薄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已作出承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真实反映,募集资金将实行专户专储管理。本次发行尚需履行董事会审议、国资主管部门批准、股东会审议通过、北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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