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6年4月))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关联单位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可行使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人事任免等事项发表意见,并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会议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知情权、工作条件和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