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6年4月修订))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或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有权参与决策、监督潜在利益冲突、提议召开会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