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综合考核评价与薪酬管理办法)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综合考核评价与薪酬管理办法,明确适用范围包括党委书记、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薪酬管理实行“基薪+效益年薪+增效奖励+任期激励”模式,基薪按上年度本钢集团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乘以经营难度系数确定,效益年薪与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结果挂钩,增效奖励与超额利润挂钩,任期激励不超过任期内效益年薪总和的30%。考核结果分为A至E五级,D、E级不得效益年薪并执行保底工资。存在违规行为将扣减薪酬或一票否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