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会对公司以往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且已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可。会议决定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合法合规,全体董事出席会议,议案均获全票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