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4月2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规,出席股东代表股份占总股本36.5780%,中小投资者参与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