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4月2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董事薪酬、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及董事会换届选举等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