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就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4月2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452%,议案获特别决议通过。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