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1名激励对象身故,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拟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5,000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0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24元/股调整为4.15元/股,回购价款为62,250元加相应利息,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5,000股,相关事项已获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并需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