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董事薪酬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审批。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薪酬发放与绩效评价挂钩,并建立绩效薪酬止付追索机制。发生严重失职、重大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不予发放薪酬并可能追索已发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