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每月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投资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券商权益类凭证,包括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等。决议有效期自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变更之日前有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无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