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一定额度内决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授权期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1000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85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150亿元。被担保方其他股东原则上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954.58亿元,占2025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81.65%,无逾期担保。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