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为子公司代为开具保函的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代为开具保函的议案》,拟由公司(含子公司)代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累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2亿元的保函,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子公司范围包括目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及后续新成立或新纳入的公司。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